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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三, 10月 01, 2008

馬路如虎口--小妹車禍住院

上週原本跟小妹小玫子約好週日下午去新竹找她玩耍,結果颱風來襲,週六上午整忐忑不安,可是下午時,就接到母親大人的來電,表示我小妹車禍,正在醫院裡,他想要妹夫的電話,因為聯絡不上連忙由台中趕至新竹的大妹還有小妹及妹夫,他超擔心的。沒多久後,我就聯絡上大妹和小妹,並且等完Sylvia上完舞蹈課後,我們全家就動身出發到新竹的馬偕醫院去看小妹。

原來小妹的小腿肌腱和神經受損,但還好沒傷及骨頭,是因為肇事者趕著要在紅燈前跨越馬路,而小妹也有些逆向行駛,所以,才造成車禍事件。不過,肇事者本身並無大礙,但是小妹的小腿肚據醫師形容,就像是被剁爛的肉一樣,所以到院時,要馬上進行半身麻醉,並且手術。

當我們傍晚趕到時,妹妹已經住進病房,大妹也把小妹照顧得很好,只是妹夫因為還有一歲多的小成成要照顧,所以當我們抵達時,只有大妹和小妹在病房裡,由於是用餐時間,所以我們跟著大妹到醫院對面的「Taste Classics Cook意品創意料理館」吃晚餐,這是一家「吃到飽」的義式餐廳,三明治、燉飯和義大利麵可以無限點用。孩子們很喜歡義大利麵,所以他們吃得很開心。我因為出門前有吃了月餅,所以吃了些水果,還有一些麵點。不過,我們還是比較喜歡臺北世新大學附近的Mint義大利麵或者臺灣大學辛亥路188巷弄內的義大利麵。


待我們用餐完,幫小妹帶了晚餐回病房,當Sylvia 及Sam看到是豬肝湯時,兩位都興奮地睜大眼睛。

不過,連小玫阿姨都跟他們說:「ㄝ,你們都已經吃飽啦,還想喝豬肝湯喔?」

沒辦法,小阿姨呀!我們家兩個小傢伙最愛豬肝湯呢!(嘿嘿!有遺傳到乃父乃母對於食物的喜好)

本週五下午,小玫子已經辦理好出院手續,並由妹夫帶她返回台中休息,因為妹夫工作的緣故,無法在小妹坐輪椅行動不方便的這陣子,好好地照料她並帶她回醫院復健,所以選擇回台中做後續的醫療。

這當中有一小段插曲是她住院的前兩天,其實都陸陸續續在發燒,不過這小姐竟然想出院回家,結果引來親朋好友一陣撻伐,而且不准她在有保險可以申請的狀況下,辦理出院。畢竟病人在醫院療養,雖然會造成家人往來奔波於醫院間的勞累,但是對於病人與家人而言,是比較安全的選擇,因為至少若家人因為上班等因素無法隨時在旁邊時,若有需要,隨時可以尋求護理站裡值班護士的幫忙呢。當然,我也責備了小玫子,因為人生路還很長,留得青山在,不怕沒材燒。放心地把病養好,把它當作是人生的意外假期,並為將來美好的生活作準備。

不過,那位安然無恙的肇事者在肇事當下,承諾願意付小妹的醫藥費,可是小妹出院前,才親自到醫院探視小妹,並且說他自己受傷也很嚴重(車禍當時他只有皮肉傷),還說他韌帶也受傷了。這句話一出口,隔壁床的病友馬上接著發出不平之鳴:「韌帶受傷還可以自己站得好好地,還來看人喔!」看來,對方對於賠償這件事,已有一些策略性的規劃以迴避賠償及責任,好在最近我在上駕訓班時,教練有分享一些關於車禍事故若要進行和解時的小訣竅。整理如下:
  1. 車禍當下,雙方進行談判時,建議找附近有超商或第三人者可作為證人者的地方談判,最好是便利商店,因為該商店內多有錄影,恐空說無憑,有錄影資料比較好。不過,我認為最好是談判後,跟便利商店調檔案,自己留存,因為這種錄影存檔的資料帶,通常只保存一陣子而已。(不過, Frank說對方也不一定願意跟你離開現場,我能想到的補救方法則是目前大家身邊若有mp3 player, 建議買那種多功能的, 最好有錄音功能的, 雙方講話時, 就利用錄音功能同步收音了)

  2. 若雙方願意達成和解,一定要寫和解書,一定有兩造雙方及證人身份證字號、姓名等資訊,內容寫雙方針對發生的車禍內容,以哪些條件進行和解,並且一定要載明兩造雙方放棄民事、刑事及行政責任, 並且寫和解書的年月日等
  3. 上網Google車禍和解書也有一些有心人士的分享與律師的建議等等,  可以作為參考!
馬路如虎口, 出門在外,  隨時小心才是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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